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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在湘绣城召开湘绣产业知识座谈会

2017-06-12





       2017年6月1日下午,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主任暴淑艳,中国民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志学,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干部李玉龙,中国民协权益保护部张朔,中国文联法律顾问于海峰,在湖南省民协秘书长吴帼屏陪同下,对以湖南湘绣城集团为龙头,湘绣城园区内湘绣企业:紫金湘绣、青竹湖湘绣、伊飞湘绣、艺缘湘绣、熙涵湘绣进行座谈走访调研并召开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暨四大名绣之湘绣知识产权权益保护情况调研座谈会



     刺绣作为我国传统民间艺术之一,其传承与发展对于丰富我国文化多样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只有构建出科学、完善的刺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会才能鼓励广大刺绣工作者搞好刺绣创作,创作刺绣精品,使刺绣的整体效用在现代社会中充分地释放出来,发挥理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四大名绣之一——湘绣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更好地服务体制外的新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分型、分类、分层次”地解决好民间文艺维权中的实际问题,中国文联权保部联合中国民协权保部将共同对我国四大名绣之一——湘绣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暨知识产权调研。



中国民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志学


中国文联保护部主任暴淑艳



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干部李玉龙

      座谈会上,湖南省文联副主席、湖南湘绣城集团总经理曾应明介绍了湘绣城集团在产品创新和产权保护上所做的努力,成立由专业的创新研发室,建立湘绣行业标准,构建公共信息平台、公共检测平台、产品溯源平台、教育服务和宣传展示平台五个平台建立健全建设保障体系,积极推动湘绣产品标准的制定。调研团队对这一想法表示大力支持并非常赞赏。湘绣城园区知名企业家在会上踊跃发言,大家纷纷谈到保护湘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说了现阶段所遇到的困难,对于“艺缘湘绣”这样的湘绣服装创新的年轻企业,该如何来保护他们的设计创新成果。“紫金湘绣”提出的跟名人合影绣制的人物像,是否可以放在门店的问题,法律顾问于海峰解释了名人绣像用来销售是一种侵权行为,可以绣制好用于室内装饰,不可利用名人效应来进行商业活动。座谈会气氛活跃,很有收获。通过现场交流、法律咨询、了解湘绣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典型问题、代表性案例;了解湘绣的品牌体系建立情况、申请专利情况、商标注册情况;了解湖南省从政府到民间在湘绣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探索和创新性举措等。



中国文联法律顾问于海峰



中国文联、中国民协领导与湘绣城园区多家湘绣企业家合影

      座谈会后,调研团队实地考察了参会企业,了解湘绣产业传承发展情况、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目的在于吸取与借鉴湖南省在知识产权方面保护方面的有效经验,了解湘绣艺术家的维权诉求,针对提出的现有版权保护和创新发展的问题与困境后,表示要有效提升其维权能力、维护品牌形象等方面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包括新文艺群体在内的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激励文艺创新。



中国文联保护部主任暴淑艳(右二)中国民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志学(左二)湖南省文联副主席、湖南湘绣城集团总经理曾应明(左一)湖南省民协秘书长吴帼屏(右一)紫金湘绣总经理徐向荣(中)合影



青竹湖湘绣总经理吴耀存向中国民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志学介绍湘绣风景画

      此次调研,结合典型和热点案例讲解文艺作品创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社会保障权等相关权利,及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及其他合法手段防范和打击侵权行为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艺术发展道路保驾护航。